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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诸暨市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问答

来源: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2-14 作者: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既能促进企业发展又能提高职工收入,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和关注。获得一定技能提升的职工还能获得技能提升补贴,小编整理了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1、问:哪些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诸暨市企业在岗职工,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在岗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应在在岗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时间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2、问:获证人员的工作单位不是企业,能不能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答:申领人员必须是诸暨市企业在岗职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开头的企业),如所在工作单位不是企业,则不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3、问:技能提升补贴如何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线上申请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在线办理)。

4、问:技能提升补贴的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答:获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

5、问:技能提升补贴可以申请多次吗?

答: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与职业培训鉴定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补助等不得重复享受。每人每年最多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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