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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挂靠代缴社保要不得!

来源: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6-06 作者: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不少没有工作单位的人为了社保缴费不中断可以享受社保待遇,或者碍于某些城市取得买房资格需要缴纳社保的政策要求,甚至有些人为了骗取失业保险待遇,通过找公司挂靠代缴社保,但其实并没有真正在公司上班,这样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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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其中第一项就是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

没有在公司上班,却让公司代缴社保的行为就是属于典型的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虚构社保参保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这是被明令禁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由此,社保代缴挂靠存在巨大风险,参保者切勿选择违法途径参保。随着《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出台,社保基金监督将会越来越趋于严格,对于违规参保、违规补缴、骗取社保待遇等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及时遏制不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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