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放开,为了全面鼓励生育,保护女职工生育期间各项权利,诸暨市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施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切实帮助企业降低女职工生育成本。
本次社保补贴申请对象为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该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若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女职工生育当月起18个月内向产假期间最后参保地市人力社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暨东路58号公共服务中心一楼)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服务单。劳务派遣企业申请本补贴时,需承诺与用工企业就社会保险补贴的分配达成一致。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若企业已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等补贴的,不同时享受本补贴;企业申请享受本补贴后,上述其他补贴享受期未满的且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顺延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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