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人社发〔2015〕155号文件精神,经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决定赵秀霖为民办医院重新流回原工作单位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直接或以书面形式(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向诸暨市卫生健康局、诸暨市人力社保局反映。电话:87257513、88795069。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本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2020年1月3日起到2020年1月13日止。
附:拟流回人员名单
附件:公示.docx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