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王锦洁同志递补为东和乡人民政府办公室普通辅助岗位拟录用人员(原试用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东和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4日-12月16日
监督电话:0575-87471358
诸暨市东和乡人民政府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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