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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7-07 作者: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扩大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社会化和透明度,保证评审质量,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中级、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诸暨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诸暨市工程技术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制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政策,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有较好专业基础、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和公正性;

4.能认真履行职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5.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能保证时间参加评审工作。

6.工程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的入库委员应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的入库委员应取得本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

没有相应职称的行政领导和已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再列入专家库。


三、推荐程序

评委库人选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推荐产生,同一企业的同一评委会推荐专家不超过3人。被推荐者应填写《诸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登记表》(见附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并于8月10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报送诸暨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稿发到2821225973@qq.com邮箱,联系电话:87219573。

评委会将综合考虑入库成员的专业、学历、年龄、性别、分布等因素,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并报绍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推荐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成员,是职称评审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质量,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标准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附件:诸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成员登记表.docx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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