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充实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精神,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进行充实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较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近3年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2.能正确理解和熟悉掌握国家、省、市有关职称评审政策;
3.长期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综合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本人自愿,能保证时间参加评审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推荐方式
单位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专家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原专家库成员如有意向,请重新按推荐程序申报。
三、报送要求
请于6月30日前将《专家推荐表》(附件1)、《专家库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版以及职称(电子)证书扫描件发送邮箱至:2821225973@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75-87219573。
附件1:诸暨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x
附件2:诸暨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信息汇总表.xls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市人力社保局